航空航天学院关于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提交的通知

日期:2021-04-13 作者: 点击:[]

各位考生: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对报考我院2021年工程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规定如下:

 

一、报考材料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附件1);

 

3.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须将相应认证报告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至学院,以免影响后续录取工作)

 

4. 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同意考生报考全日制工程博士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5.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无评议书,请联系报考学院,按报考学院要求提供其他替代材料

 

6. 考生研究计划书(附件2);

 

7.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GRE/GAMT成绩等水平证明复印件;

 

8. 证明本人科研学术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第3项中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留服认**[****]****号”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

 

二、提交时间

 

2021413日上午10点~2021429日下午5点期间提交申请材料。

 

三、提交方式

 

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同步提交。①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2672861459@qq.com(邮件命名:2021工程博士报名+姓名)。②纸质版材料请邮寄: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A区理科楼航空航天学院   张老师(收)    023-65102523(建议顺丰快递,工作日接收)。

 

四、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说明

 

1.对于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能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

 

2.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请同学们材料寄出后,备注“工程博士+姓名” 添加2021航空航天学院博士招生工作QQ群:811163746我们以收到的材料作为进群条件。

 

 

         航空航天学院

 

上一条:关于公布“君子杯”七校航院大学生... 下一条:航空航天学院2021年本科生创新项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