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唐立新、河钢奖学金、CASC公益奖学金的通知

日期:2020-10-12 作者: 点击:[]

各年级:

2020-2021学年唐立新、河钢奖学金评选工作于1012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见下表,具体推荐名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设立单位

评选范围

奖励标准及名额

学院推荐名额

1

唐立新奖学金

新尚集团

研究生及大二(含)以上本科生

60名:10000/

奖励至获奖人顺利完成学业(包括本科毕业继续攻读其他高校(包括境外高校)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2

河钢奖学金

河钢集团有限公司

本科生7名:10000/人

研究生8名:10000/人

1

3

CASC公益奖学金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理工科大三、四本科及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

一等 3 名: 10000 /

二等 8 名: 5000 /

三等10 名: 3000 /

1

二、参评基本条件

参评学生为具有重庆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级行政处分记录;

2.表率执行《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选期限内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不假晚归记录、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恶意欠缴学费;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4.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成绩专业排名30%以内;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本科生上学年体测成绩在80分以上(免测生除外);

8.同一学年未获得其他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三、参评具体要求

(一)唐立新奖学金

参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二)河钢奖学金

1.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专业成绩排名20%以内;

3.科研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学术成果;

4.担任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为校风、学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CASC公益奖学金

1.品学兼优、所学专业为理工科的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以及二年级及以上的研究生;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4.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四、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1、参评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填写《重庆大学2020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参评河钢奖学金的学生填写《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参评CASC公益奖学金学生报送《航天科技奖学金(CASC)申报表》(附件3)。所有参评学生均需填写《航空航天学院奖学金导师、辅导员推荐表》(附件4)。

210月14日下午18点前,上述表的纸质版交至理科楼213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0156171@cqu.edu.cn

五、评选程序

1.学院网站公布奖学金评选通知。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组织实施奖学金推评工作。

3.本科生,在学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班团组织民主评议、在班级内通报无异议后,向学院评审小组提交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

4.学院评审小组严格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六、要求

1.推荐评选过程中,申请人和评议组等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优表彰资格,已经取得荣誉予以取消,造成严重后果者,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乐 023-65102521

附件1:重庆大学2020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航天科技奖学金(CASC)申报表

附件4:航空航天学院奖学金导师、辅导员推荐表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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