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现对报考我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规定如下:
一、报考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附件1);
3. 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须将相应认证报告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学院,以免影响后续录取工作);
4.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
5. 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 考生研究计划书(附件2);
7. 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
8.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成绩、GRE/GAMT成绩等水平证明复印件;
9.证明本人科研学术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第3项中的认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留服认**[****]****号”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二、提交时间
2021年3月9日上午10:00~2021年4月2日下午5:00期间提交申请材料。
三、提交方式
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同步提交。①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2672861459@qq.com(邮件命名:2021学术型博士报名+姓名)。②纸质版材料请邮寄: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A区理科楼航空航天学院 张老师(收) 023-65102523(工作日接收)。
四、违规处理
凡在博士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说明
1.对于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能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轮考核。
2.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航空航天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