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06 作者: 点击:[]

 

学院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2022 年修订)》(重大校发〔2022〕104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期限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二、标准及比例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其标准和比例为:

甲等:每人每次 1500 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 3%;

乙等:每人每次 1000 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 8%;

丙等:每人每次 500 元,评定比例不超过学生人数 19%。

三、申请基本条件

1.坚守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崇德向善、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理想远大、创先争优,担当时代责任,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评选学期内无补考科目。

5.强身健体、拼搏向上,积极锻炼身体。

6.热爱劳动、砥砺奋进,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劳动实践和志愿服务。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班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公平、公开、公正、及时完成评定工作

2.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成立综合奖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初班委成员外,须有各班学生代表参与。评定名单在专业班群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辅导员。

3.请以年级专业为单位在9月15日前将《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名单》(附件2)以及《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 学金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档发送给年级辅导员。综合测评表电子版见附件4、附件5。


附件:1.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22年修订)

      2.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汇总表

      3.重庆大学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选名单

      4.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5.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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