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经济困难,学院根据《重庆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重庆大学本科生临时困难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设置专项经费,每学期末集中发放 一次临时困难补助,如遇紧急特殊事件造成经济困难学生可随时向学办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人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2.遵守宪 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自强自立,生活俭朴,关爱他人。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出申请
1.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单亲家庭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士、烈士子女;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3.学生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
4.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5.学生直系亲属去世或因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中多兄弟姐妹同时上学,经济负担重;
6.其他原因(包括因洪涝灾害、干旱无收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和学校认定的其他符合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条件者。
三、申请人凡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助:
1.平时有高消费行为,生活铺张浪费者;
2.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其他与临时困难补助条件不符者。
四、补助方式和标准
1.一次性发放, 由学院审批后,报校财务处直接发至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
2.补助标准分为 500、800、1000 元。
五、申请流程及截止时间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需手写,落款写明姓名学号;
2.本科生由学生辅导员签署意见、研究生由导师签署意见;
3.学院学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审定后报学校计财处发放补助;
4.个人申请原件于2023 年11 月 29日(周三)18 点前,交各年级辅导员。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 年11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