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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航空航天学院关于评选推荐 2019-2020学年“唐立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 作者: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唐立新教育基金会及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相关通知,学院现开展20192020学年唐立新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大一本科新生。

二、奖励金额

该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获奖同学每年经团队审核后,可获该项奖励至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本科毕业继续攻读其他高校(包括境外高校)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三、评选名额及名额分配

评选方式:差额评选。

我院推荐名额:2名。

唐立新基金会对全校120名推荐学生(包括学院推荐及其他口推荐)组织面试后确定60名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四、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级行政处分记录;

2.    表率执行《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评选期限内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不假晚归记录、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恶意欠缴学费;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4.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5.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6.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7.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每学年参加学校、学院不少于2项,不低于20小时的公益或服务活动;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9.本学年未获得其他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二)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博士研究生:基本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学术专著等科研成绩突出;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五、报送材料

(一)参评学生报送纸质及电子件:

1、《重庆大学2019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2、《航空航天学院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登记表》

3、《航空航天学院2019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表(存档使用)》

(二)相关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全文、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六、评审流程

(一)学院发布评选通知,成立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实施奖(助)学金推评工作

(二)学院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初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三)严格报送时间。

参评同学请于1120日上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件报送A区理科楼213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件发至LXL@cqu.edu.cn逾期不报以自动弃权处理。

(四)推荐评选过程中,申请人和评审小组等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优表彰资格,已经取得荣誉予以取消,造成严重后果者,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相林 13983635652

 附件:1.重庆大学2019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2.航空航天学院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登记表

            3.航空航天学院2019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表(存档使用)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室

                          2019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