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4 | 作者: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和2015年度选派计划,现将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和选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15年全国计划选派3400名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出国留学,比2014年增加400个名额。

2.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0个月,交流形式主要为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3.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派方式

1.选派渠道:通过项目院校与国外知名大学、机构的合作协议进行选派

2.选派方式:项目实施院校需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项目申请书;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各校拟资助项目及选派计划;各校根据确定的资助项目负责选拔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选派人员按期派出。

已获批资助的本科交流项目在年度总结合格的基础上可以继续实施。如获批资助的项目未能按期选派人员派出,项目可能休眠或终止。

3.选派专业:国家重点学科和学校重点发展学科等覆盖的专业

4.学生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5)外语水平符合项目要求的条件。

三、项目申报及学生申请时间

1.申报项目时间:2014年11月20日-30日

公布项目评审结果时间:2015年2月底

2.学生申请、录取时间

第一批:2015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结果

第二批:2015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结果

(上述时间安排最终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项目校内申报工作安排及要求

1.2014年11月30日前:请新申报项目的同学,认真填写《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书》,并附上与国外院校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提交学院。

2.2014年12月15日前:学校将对学院提交的项目申请书等材料以及已获批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项目申请书及总结报告,网上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打印《申报项目一览表》后,将单位公函、《申报项目一览表》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更多信息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网站(http://www.csc.edu.cn)。

五、联系与咨询方式

国际处 周老师 联系电话:65102391

电子邮件:yjsgp@cqu.edu.cn

学院外事秘书 张老师 联系电话:65102524

电子邮件:zhanglin0618@cq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

201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