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争先创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 | 作者: | 阅读数:


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争先创优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启动2023-2024学年学生争先创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就读一学年以上。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正式建制一学年以上的班级或寝室。

二、评选类别及名称

1. 重庆大学学生年度人物

2. 重庆大学学生标兵

3.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

4. 重庆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5. 重庆大学优秀毕业生

6. 重庆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7. 重庆大学科技学术创新先进个人

8. 重庆大学体育先进个人

9. 重庆大学文艺先进个人

10. 重庆大学劳动实践先进个人

11. 重庆大学十佳先进班集体

12. 重庆大学先进班集体

13. 重庆大学十佳文明寝室

14. 重庆大学文明寝室

三、参评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请认真查阅附件学校通知文件《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争先创优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

四、评选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组织评选

1. 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按照辅导员通知的可推荐人数评选推荐本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2. 标兵类候选人,由学院推荐参评。

3. 评选类别中的6、7、8、9、10、12、14项先进个人和集体,由符合条件的同学个人申报,学院评选。

4. 每位同学仅可获评一项荣誉称号。

(二)材料要求

请根据《材料提交清单》仔细核对所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于9月30日18点前发chenyf1929@cqu.edu.cn(本科生);1422948620@qq.com(研究生),

纸质版于9月30日18点前交至学院213办公室。

逾期不再接收。

具体电子版、纸质版要求,以附件文件要求为准。提交材料时间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