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系统化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激励学生自立自强、求知敏学,向善向美,厚植“耕读”情怀,现开展 2023-2024 学年“宝钢”等社会捐赠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本次评选项目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社会捐赠学生奖、助学金共12项,学院分配名额见下表:
奖、助学金名称 |
本科生可申请名额 |
研究生可申请名额 |
宝钢奖学金(差额评选) |
0 |
1 |
CASC奖学金(差额评选) |
1 |
1 |
慈恩奖学金(差额评选) |
1 |
0 |
慈恩助学金 |
1 |
0 |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差额评选) |
1 |
0 |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差额评选) |
1 |
0 |
鸿博奖学金(差额评选) |
1 |
0 |
鸿博助学金(差额评选) |
1 |
0 |
骆一华奖学金(差额评选) |
1 |
0 |
小米奖学金(差额评选) |
2 |
2(硕士) |
小米助学金(差额评选) |
1 |
0 |
海南柏森助学金(差额评选) |
0 |
1(硕士) |
二、审核续奖助项目
2023-2024 学年,对以下项目奖(助)学金的获得者进行 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继续给予资助,空缺名额按评选要求重新推荐人选。(下表为全校名额,有获得以下奖学金的同学请按要求参与审核。)
序号 |
续奖、助项目名称 |
本学年待审核人数 |
奖励(资助)标准 (元/人.年) |
备注 |
1 |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
90 人 |
4000 |
|
2 |
陶清宝奖学金 |
13 人 |
3000 |
|
3 |
浙商爱心助学金 |
37 |
3000 |
|
三、 参评基本条件
参评学生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级行政处分记录;
2.明礼诚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刻苦,生活勤俭;
4.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每学年参加不少于 2 项,不低于 20 小时的公益或服务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原则上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学生奖助学金。
四、 参评具体要求
除基本条件外,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1.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及研究生,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业排名及综测排名在 20%以内,无补考科目;
2.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
3.“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乐于助人,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近三年未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
6.宝钢优秀学生奖人选中推荐一名参与宝钢特等奖评选,特等奖由宝钢评审工作委员会组织评选。
(二) CASC 奖学金
1.品学兼优、三、四年级本科学生, 以及二年级及以上的研究生;
2.热爱所学专业,愿意投身中国航天事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上学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以内;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 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4.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三)慈恩奖助学金
1. 慈恩奖学金
(1)重庆大学大二及以上本科学生;
(2)上一学年成绩优异,无补考科目,学业及综测成绩在本 专业排名 30%以内;或成绩进步显著,在上学年里,第二学期专业排名较第一学期进步 20%以上。
2. 慈恩助学金
(1)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仍需获得帮助者;
(2)成绩优良,上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 50%以内;
(3)热爱公益,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上学年服务时长不低于 30 小时(新生除外);
(4)获助后需积极参加资助方及学校组织的活动。
(四)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1.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评选范围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师生好评;
3.热爱科技创新,熟悉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须撰写 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 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心得文章。文章应着重突出学习心得、 感悟,而非单纯讲述科学家事迹(字数不少于 2500 字,参考素材及范文请关注“立德树人中心”微信公众号、视频号);
4.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其中奖学金要求上学年学业及综测 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 20%及以内;助学金要求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上学年学业及综测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 30%及以内;
5.近两年未获得此奖、助学金者;
6.学校根据学生笔试、文章、基础分总成绩评选出奖助学金各25名,推荐参评学校面试评选。
(五)鸿博奖助学金
1.鸿博学业奖:
(1)重庆大学大二、大三年级本科学生;
(2)上学年无补考科目,学业及综测排名在本专业 20%以内;
(3)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强,上学年取得一定的成果、成绩;
(4)上一学年里有以下情况者可放宽综测排名至本专业 35%以内:
①获得省部级奖项、在 SCI发表论文、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位于前三);
②个人先进事迹(好人好事)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2.鸿博学业进步奖
(1)重庆大学大二、大三年级本科学生;
(2)上一学年中,第二学期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较第一学期进步 20%以上;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3.鸿博助学金
(1)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基础上 仍需要帮助者;或在前一年中,因自然灾害或因家庭主要成员突发意外、疾病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六)骆一华奖学金
本奖学金奖励精神文明及劳动实践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1.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上一学年学业成绩(GPA)排名位列本专业 50%以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志愿公益等精神文明方面有突出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者;
(2)在劳动实践活动中表现优秀,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
(七)小米奖助学金
1.小米奖学金
(1)大二及以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本科生前 20%,研究生前 30%,综测排名 30%以内;
(3)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校级及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团队中承担主要工作)。
(4)研究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5)除成绩外, 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2.小米特等奖学金
从小米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推荐 25 名学生进行面试评选。
(1)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 10%以内,综测排名15%以内;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 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位于前三);
②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部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3.小米助学金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获得国家助学金,仍需获得帮助者;
②前一年因突发自然灾害或疾病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者。
(3)学业成绩(综测)在本专业排名 50%以内;
(4)同等条件下优秀学生优先。
(八)海南柏森慈善爱心基金
1.重庆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
2.学习刻苦,无无故旷课;
3.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获得国家助学金,仍需获得帮 助者;或前一年家庭遭受以下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致学生学习生活陷入危机者:
(1)突发自然灾害,家庭受灾严重;
(2)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突发事件丧失劳动能力;
(3)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伤害事故。
四、材料报送
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须按下表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评选项目
项目名称 |
个人申报材料 |
学院提交材 料 |
报送截止 时间 |
说明 |
宝钢优秀学生奖 |
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
重庆大学奖 (助)学金 推荐学生情 况汇总表纸 质及电子件 |
20230921 |
“事迹”栏介绍在德、智、 体、美、劳诸方面,特别 是在“五种能力”等方面 的现实表现。 |
感恩中国近现代 科学家奖、助学金 |
(1)《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 奖助学金申请表》 (2)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 精神学习心得 (3)文本复制检测报告 |
20230927 |
如发现所写心得文章涉 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 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 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所 提交的心得文章去除引 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 25%,否则将取消该生评 奖资格。 |
慈恩奖、助学金 |
申报奖学金: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 批表 申报助学金: (1)《2022 年慈恩助学金申 请表》; (2)上学年成绩单(须盖 章)。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必修课成绩”一栏可附 成绩单 |
其他奖、助学金项 目 |
(1)重庆大学奖(助)学金 申请审批表 (2)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
|
2. 续助审核项目
项目名称 |
须提交纸质材料 |
说明 |
中止资助情况 |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
续奖(助)学生申请审批表 |
由团队审核报送 |
1. 不能继续学业者; 2. 违反校规受到 学校 处分者; 3. 个人生活不节俭,铺 张浪费,酗酒和赌博者; 4. 弄虚作假,通过不正 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5. 拒不参加公益 活动 或志愿活动者。 6. 自愿放弃者; |
陶清宝奖学金 |
续奖(助)学生申请审批表 |
学院审核基金会报送 |
浙商爱心助学金 |
续奖(助)学生申请审批表 |
学院审核报送 |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1.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 组织实施奖(助)学金推评工作。
2.学生在综合测评、困难认定的基础上,经个人申请、班团 组织民主评议、在班级内通报无异议后,向学院评审小组提交推 荐名单及申报材料。转学院的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向原学院提交申请,并由原学院进行推荐评选,助学金由现所在学院推荐评选;一名学生申报差额评选项目不超过 2 项。
3.学院评审小组组织初评,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学生的参评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评选推荐过程中杜绝唯分数、唯获奖、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专利,提出初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4.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差额评选项目采取材料评审或面试评选,面试评选具体要求另下通知。
5.推荐评选过程中,申请人和评议组等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参评学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相关材料,电子件发送至chenyf1929@cqu.edu.cn。所有表格可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2.严格报送时间。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档请按通知要求 (宝钢奖学金于9月21日前,其余于9月27日18点前)报送至学院213办公室和上方邮箱,逾期不报以自动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勇凡 023-65102263
附件: 1.申报相关表格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