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6 | 作者: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宝钢”“博世”等社会捐赠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宝钢优秀学生奖。

该奖项由宝钢教育基金会设立,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其中特等奖提名1人,奖励20000元。

全校各学院共推荐34名,共评选出5名优秀学生奖,其中特等奖提名1人。

此次我院可推荐1名参加学校评选。  

二、参评基本条件

参评学生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级行政处分记录;

2. 明礼诚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3. 学习刻苦,无无故旷课,生活勤俭;

4.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上学年参加不低于20小时的公益或服务活动;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6. 原则上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项社会捐赠学生 奖助学金。


三、参评具体条件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及研究生,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业排名及综测排名在15%以内,无补考科目;

2.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

3. “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 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 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 近三年未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


   四、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填写:①“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事迹”栏介绍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五种能力”等方面的现实表现。②“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2点。“评审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chenyf1929@cqu.edu.cn,“评审表”纸质版交到学院213办公室。“汇总表”不提交纸质版。


五、评选程序

学院将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选,确定拟推荐人,推荐至学校参加差额评选。


          航空航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6日